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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20〕13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河长制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1004

双台子区2020年河长制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见》,结合《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盘锦市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盘锦市河湖治理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我区河流水质和水生态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末,我区域内所有河流水质均达到预期标准,其中辽河、小柳河、一统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太平河、双绕引水总干、西绕引水总干、沟盘运河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区河湖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恢复自然健康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级河湖长负责对各自管辖区内河流以及微小支流进行组织、协调、巡查、处理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等工作;各级河湖警长负责在各级河长的领导下,组织公安机关开展维护河湖治安、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并定期不定时间进行巡河;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级河长(警长)办公室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深化实施。

完成目标:健全完善河长(警长)制度,各级河长(警长)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做好巡查记录;各级河长(警长)完成巡河任务次数,各级河长(警长)解决重点问题不少于1个(生活垃圾除外)。

责任人:各级河长(警长)、各级河长(警长)办公室

(二)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

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对已完成管理范围划界的河湖等自然资源,适时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依规办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完成目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辽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全面做好入河排污口监管

全面做好我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摸清我区39个重点排污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到个人,提高水资源管理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标。

完成目标:对我区39个重点排污口加大检查与检测频率,确保排入河湖水质符合标准。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各街镇

(四)推进河湖清四乱与垃圾清理常态化

认真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与《辽宁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河湖清四乱与垃圾清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巡河与水管员(网格员)巡河作用,对河岸垃圾与“四乱”问题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的原则进行巡查。

完成目标:加大检查与巡查力度,确保我区河湖内无新增河湖“四乱”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

(五)加快泵站、管网改造与河流治理工程

结合我区河流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八一泵站提升改造及节流管线工程、渤海路南北段及道路工程、朝阳街排水及道路工程、老城区管网清掏工程、八一(南迁)泵站排水明渠和雨水闸门及汇水池改造工程、太平河污水治理工程、一统河污水治理工程及双绕河污水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确保辖区内所有河流水质均达到预期标准。

完成目标:全部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后,河岸边居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与处理,解决八一、南迁泵站雨污混排与溢流及污水直排河流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河流水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六)健全河湖巡查保洁机制

严格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加强对河湖等各类水域水面漂浮物打捞整治工作,减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相互干扰,改善水环境,由村级河长督促落实责任河湖日常保洁和堤岸日常维护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河湖巡查员、保洁员,负责河湖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完成目标:河湖巡查员按照河湖长度5公里/人,保洁员按照河湖长度2公里/人,进行每日一巡和每日一扫的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各社区(村)

(七)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

组织公安、农业农村、环保、交通、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反水域岸线非法建筑、违法违规小码头、非法侵占岸线资源的行为,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或超标排放、禁养区畜禽养殖、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破坏水系连通等行为。

完成目标:对区域内一切违法事件、涉河事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河长(警长)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各级河长(警长)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河湖治理及管理保护资金投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落实省、市级河湖管护、监测、执法等经费。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河湖治理及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日常监督、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严格督察考核,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监督

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调度、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五)强化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主线,大力宣传“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倡导民间河长、志愿者等民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附件:双台子区39个重点入河排水口一览表

政办发13号.docx

文件解读:《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河长制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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