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op_img.png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9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597

一、制定意图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0】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五个板块,十一个部分。第一个板块是总体目标,阐明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总体目标。第二板块是工作原则,阐明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工作原则。第三板块是组织管理,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小组名单见附表。第四板块是职责分工,明确了所有成员单位的职责。第五部分是重点工作,(一)协调联动机制;(二)分工负责机制;(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四)协同防范机制;(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

三、起草情况

市方案政策性、指导性强,卫健局作为牵头单位逐条逐项与我区区情对照,反复梳理研判市政策在我区落地见效的可行性,对符合区情、权责的政策和指导意见进行全面认领,对市权责下出台的政策进行承接,对主要目标进行了对标,责任单位根据各街镇、各部门职责在市方案基础上有所调整,经反复修改形成方案报送稿。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0〕9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