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现对张敏(盘锦市双台子区百味厨堂生活菜馆经营者)使用的餐盘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张敏(盘锦市双台子区百味厨堂生活菜馆经营者)使用的餐盘检验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张敏(盘锦市双台子区百味厨堂生活菜馆经营者)使用的已消毒餐盘(直径17cm),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张敏(盘锦市双台子区百味厨堂生活菜馆经营者)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张敏(盘锦市双台子区百味厨堂生活菜馆经营者)使用的餐盘直径17cm,是自己清洗的,经询问当事人除抽检机构抽检的剩下都已使用。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