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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13

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建设“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计划新建3套高性能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系统,年产L1500导热油2700吨、N400导热油2500吨、L500导热油2500吨、N1300导热油300吨及苄基甲苯绝缘油2000吨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双区行审备[2021]30号),项目选址符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设置低氮燃烧设施,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

    2、烃化反应产生的废气进入HCl尾气处理系统,经“碱洗+冷凝+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3、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冷凝+干燥+活性炭吸附”工艺。反应釜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利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设备上方和灌装车间罐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甲苯回收废气和调和废气直接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上述各生产环节产生废气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4、甲苯储罐设置油气回收设施,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5、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并设置恶臭气体处理设施,采用“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相关要求落实。

    (二)强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5m3/h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调酸+芬顿混合+氧化+芬顿中和+溶汽气浮+沉降+过滤”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石油类和甲苯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其它污染物满足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排入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确保固体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

    新建1座34m2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甲苯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你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暂存和有效处置。同时,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的要求,保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定期处置、年底清零。

    (四)有效控制设备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施,应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措施,主要动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同时,优化厂内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周围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应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污染物从产生到扩散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厂内各类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资料的留存以备查;根据地下水流向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设置1座800m3事故池,用于事故污水的缓冲储存;厂区内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同时,你公司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噪声等环境监测,建立技术文件档案,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修正和持续改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识牌。

    四、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双台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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