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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区文明养犬的提案》(第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21

刘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文明养犬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不少群众饲养猫、狗等作为宠物。但这些宠物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部分麻烦。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如随地便溺、传播疾病、乱吠影响居民休息等,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群众的反映和掌握的情况来看,犬类管理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目前双台子分局在犬类管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几项举措:

1、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部署,设立犬类管理宣传点,设展板、发宣传单,利用微信、微博新媒体转发文明养犬宣传片等。

2、装备配备:分局配备运犬车一台,已建立分局治安大队、城区四个派出所5支捕犬队,购置了捕犬网、防护服等捕犬工具。

3、养犬等登记: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逐家逐户对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今年,全区公安机关共走访200余户、初步登记养犬家庭80余户。

4、日常检查:经常性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检查及处罚,确保犬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打击、防范力度,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盘锦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饲养犬类的规定和狂犬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等危害性的认识。同时,结合“四项排查”活动,引导社区民警在进社区、下基层时逐户分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营造合法养犬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实行养犬管理登记制度,对违规养犬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恐吓他人、驱使伤害他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加大犬类经营市场排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杜绝非法交易,全力消除狗患。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捕杀未经免疫的犬、无主犬以及流浪犬,降低犬类密度,提高免疫率;多渠道提请相关部门,加快犬类管理立法进程,为犬类管理提供更加充足的依据,希望对犬类管理收取相关费用能够通过立法解决,收取费用符合城市发展平均水平,目前办理犬证收费500元,群众很难接受。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双台子区成立了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13个成员单位组成,改变以往犬类管理单靠政府的模式,建立以公安为主,联合社区、卫生、畜牧、交通等各部门,动员居民、犬主及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但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不大,没有形成合力,犬类管理任重道远。

在此建议:1.通过政协委员呼吁取消办理犬证收费;2.成立以政府主导,公安参与的犬类管理的模式。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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