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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439

 一、出台背景

为实现我市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奋斗目标,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按照中宣部开展的东北振兴专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宣传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报道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三)积极挖掘正面典型,选树榜样,宣传正能量,形成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坚决曝光反面典型。

(五)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事件,应根据重大事件处理进程和结果,及时上报,并通报宣传。

(二)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与媒体协同顺畅的联动机制。开设新闻专栏、发表评论文章等,点面结合、滚动报道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同时,公开我区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

(三)建立宣传考核机制。将宣传工作纳入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体系中,严格落实责任。要制定考核标准、设立分值,并考核政策知晓率、信息公开率、问题曝光率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搭建营商环境宣传平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开设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及时发布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报道有关活动、征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在线填报调查问卷等。

(五)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于每年5月的第三周(今年宣传周活动定于5月15日-21日),认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宣传周”。

(六)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在微信等宣传平台上及时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发起“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倡导公共文明倡议书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开展宣传。

(三)整合有利资源,形成宣传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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